通知: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取得建筑业资质(首次申请、增项、升级)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动态核查!
日期:2023-11-07 阅读:0顺义区各有关建筑业企业:
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与服务,强化批后监管,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,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》(建市〔2015〕20号)等有关文件规定,现决定对注册在顺义区的部分建筑业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核查对象
二、核查时间及地点
三、核查内容
四、核查要求
五、处理方式
六、工作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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